标 题: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460号)
制定机关: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 所属领域: 国民经济管理;教育
发文字号: 黔发改价格〔2024〕460号 公布日期: 2024-08-06
文件状态: 有效 施行日期: 2024-08-06 00:00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460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 教育厅

关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4〕460号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关于部分高校中外合作机构和项目备案的批复》(外司办学〔2023〕162号),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与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教育项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与新西兰塔拉纳基西部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三个项目备案。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对以上两校三个专业增加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生均培养成本测算,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学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与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与新西兰塔拉纳基西部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600元。

二 、学校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 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在网站和学校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计费单位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四、学校要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契机,切实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率。

五 、本通知执行时间与教育部批准的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效期一致。学费收取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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