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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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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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2967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9-18 11:38:42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马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提议全面建立以“下一代互联网(IPv6)”为核心的大数据基础网络体系》收悉。感谢您对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夯实全省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础,近几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也高度重视IPv6在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地位,在相关政策中均有提及,例如:2014年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4〕31号)文件要求,“在新建信息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应用IPv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2015年印发的《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适度超前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容量。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在新建信息基础设施中全面推广应用IPv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贵州与省外骨干直联点互联互通能力,支持通信运营企业加快拓展出省带宽,推动全省城乡光纤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拓宽互联网出省带宽,提高我省互联网核心网络服务能力”;2016年印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84号)再次明确提出“互联网骨干节点在加快升级的同时将全面支持IPv6”。目前,我省相关部门已按要求积极协调基础运营企业做好信息基础设施与IPv6的兼容工作。
  鉴于IPv6标准还在制定中,国家相关部委也未出台IPv6推广计划,我委将积极关注国家部委对IPv6的推广进程,待时机成熟,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公开)
  (联系人:祖东攀; 联系电话:0851-8528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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