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4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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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4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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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2969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7-06-26 12:06: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4号党派提案的答复

民革贵州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加强推进政府信用建设的组织领导”

2012年10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调整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召集人调整为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的主要负责人。201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6〕1201号),调整后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68家,基本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个领域。各市州人民政府相应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332号),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更好地转变职能、提升公信力,强化公务员诚信理念和责任意识,加快推进我省政务诚信和“诚信贵州”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代拟稿》)。4月18日和6月1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征求《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意见的函(黔发改财金〔2017〕567号)和关于再次征求《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意见的函(黔发改财金〔2017〕851号),分别征求了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68个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对《代拟稿》的意见。目前《代拟稿》已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审查通过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审议并颁布实施。

《代拟稿》专门章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用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必要保障,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建立本地本部门政府违约事件协调处理机制,防止相互推诿,维护政府诚信形象。充分发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推进各部门、各地区协作配合。

二、关于“制定完善各项诚信规章,加大法规执行力度”

近年来,贵州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施行了《关于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1〕91号);《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黔府办函〔2013〕11号);《贵州省企业信用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黔府发〔2014〕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0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29号)等信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还有多部有关信用的规章制度正在起草和征求意见中,如《贵州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中,《贵州省企业信用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也正在进行修订。规章制度的建立,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

三、关于“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形式,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

2014年8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黔府发﹝2014﹞25号)中,在专门章节里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还提出:政务信息公开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完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互通共享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阳光行政”,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披露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2017年4月,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合印发《贵州省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黔发改财金〔2017〕547号),《工作要点》中专门章节提出: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在安全、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维护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凡是可以公开的信用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依托政府信息平台,依法对社会公开掌握的各类信用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依托门户网站和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贵州诚信网”等,依法向社会公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

加快推进“七天双公示”工作。2016年1月起,贵州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研究开发了“贵州省双公示系统”归集全省相关数据,形成了上联“信用中国”,下联市区县的信息上报和公示系统的有效渠道。2016年8月,贵州省信用信息平台与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系统数据实时对接,全省3700多个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许可事项数据及时归集到省信用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共归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30.4余万条,并向“信用中国”网站传送信息42.6万条。

四、关于“开展金融生态环境测评和建立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着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持续开展金融生态环境测评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测评暂行办法》(贵银发〔2014〕156号);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签发了《关于成立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银发〔2014〕157号),正式建立起贵州省金融生态环境测评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确定了测评指标数据报送责任和分工安排。于2017年2季度完成2016年对全省9个市(州)和74个县(市)的金融生态环境测评工作,向各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发布了测评结果。2016年的测评结果显示,9个市(州)(不含贵安新区)综合测评分数在70分以上的有7个,占比77.78%,其中,黔南州、贵阳市和黔西南州综合测评位列前三;74个县(市)综合测评分数在70分以上的有59个,占比79.73%。为更好发挥各地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2016年的金融生态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延续上年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方面的分值占比,金融生态环境测评重点包含了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测评项目。我省金融生态测评工作的持续推进,将有利于促进省内各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和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有针对性的完善本地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动信用工具和手段在社会管理和市场活动中的应用,为建立形成我省经济发展与金融服务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并实现我省打造金融生态最优省的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建立金融风险政府补偿机制,建议由省政府筹建政策性担保机构,为政策性或政策支持性融资进行担保,从而有效避免金融风险,使金融运行处于良性状态,为地方金融可持续良性循环注入动力

1.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1)建立完善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79号)精神,2016年4月贵州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贵州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省级重点支持的产业及民生类项目进行担保。根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省政府批准,2016年6月贵州省农业信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与5家银行签订100亿元“贵农贷”银担合作协议,重点为我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精准扶贫提供担保服务。

(2)推动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2016年,我省财政出资10亿元以省担保公司的名义参股58个贫困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16个县完成政策性担保机构组建工作,实现政策性担保机构县域全覆盖。截至目前,我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292家,其中国有控股135家,民营157家。初步形成了以省担保公司(开展再担保业务)为龙头,以政策性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融资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融资性担保体系。

2.着力构建风险补偿和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为加强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推进政银担合作,引导担保业充分发挥在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中的积极作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省财政出资10亿元设立省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采用“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方式,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风险补助等。

2016年11月,省内11家合作银行分别与省财政厅、省担保公司签订了《政银担合作协议》,成立了“贵州省政银担联盟”,初步构建了政银担“4321”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对单笔代偿项目担保费率在2%以内且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以内(含)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时,由本级担保机构、省级风险补偿、合作银行和本级财政风险补偿分别按4:3:2:1比例分担。目前,贵州省担保公司与60家政策性担保机构签订了“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融资性担保合作协议。省担保公司与贵阳银行、建设银行及省农信社3家银行共同准入、共同授信18家政策性融资性担保机构,完成“4321”业务10笔,金额2688万元。

五、关于“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意识

《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黔府发﹝2014﹞25号)在专门章节里提出“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促使公务员自觉践行守法守信、高效廉洁、履职尽责的承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黔发改财金〔2017〕547号)中专门章节提出“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读本》,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和队伍素质。

《代拟稿》专门章节提出: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发挥政务诚信引领作用,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和文明程度。编制《贵州省公务员诚信建设读本》,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法律和信用知识学习,提高公务员信用意识和队伍素质。

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为加强公务员诚信考核,省公务员局编制了《贵州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黔组通〔2015〕87号),将公务员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纳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公务员诚信考核力度。为进一步营造诚信报考氛围,规范考试录用程序,增强公民诚信报考意识。研究出台公务员诚信报考制度。针对近年来在我省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存在部分考生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骗取考试资格、无故放弃体检、考察等环节的不诚信考试行为。为有效遏制此类干扰正常考试秩序的行为,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营造诚信报考氛围、规范考试录用秩序,增强公民诚信报考意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2015年10月30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黔人社厅通〔2015〕444号),该文件的出台,为约束报考人员不诚信行为和把好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关提供了制度保障。

深入开展公务员考试诚信管理和教育,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在今年省考招录简章中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不能报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三是加强公务员考试诚信宣传教育。在今年省考招录工作中,对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违纪违规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相应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在省直机关及垂管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和全省乡镇公务员示范培训班中专门开设公务员诚信知识教育课程。突出公务员考试诚信宣传教育。2017年我省在四级联考中继续深入实施诚信制度,引导考生理性报考,倡导广大报考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时,必须签署网上(书面)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取得了明显效。对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违纪违规情况,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对考试作弊涉及违法情节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报考人员不诚信考试行为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二)强化政府在诚信宣传中的主导作用

《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黔府发﹝2014﹞25号)在专门章节里提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工程。一是普及诚信教育。加强诚信价值观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民族文明素质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加强诚信普及教育。在中小学教材、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手册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编写普及读本,积极开展“诚信贵州”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的“诚信五进”活动。强化诚信道德教育。用好道德讲堂,倡导爱国、敬业、友善道德规范。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分行业、分地区、多层次开展信用知识宣讲,组织举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形成有效的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引导信用主体自觉维护诚信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构建诚信文化体系。以社会成员为对象,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诚信典型宣传。注重正面引导,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农民”等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开展“诚信贵州”、“诚信活动周”、“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人群诚信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选择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开展诚信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法定代表人,以及律师、会计师、证券分析师、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资格重点涉信人群的职业道德建设。

我省组织省主要新闻媒体加大社会信用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制作刊播诚信公益广告,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目前,百度搜索贵州诚信建设可找到相关结果约10000,000条。在贵州广播电视台五频道《法治第一线》栏目持续推出每周一星,郭泽英等诚实守信典型先后被多家媒体报道。每月定期在《贵州日报》公布“明礼知耻·崇德向善”贵州好人榜,每期均有数量不等的诚实守信典型入选,《贵州日报》通过对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的详细宣传,大力宣传报道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累计编辑出版《诚信贵州》刊物31期,赠阅6万多册,大力宣传了信用建设政策法规和普及了诚信知识。自推出《征信伴你同行》以来,截至当前,已刊发各类稿件600余篇。贵州广播电视台在《贵州新闻联播》、《新闻全方位》、《百姓关注》、《今日说法》等栏目,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宣传报道,积极采访各行各业在诚信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取得的成效,各栏目累计播发相关报道260余篇。向《中国改革报》信用新闻周刊《信用中国》供稿20余篇。《光明日报》以《贵州: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题,介绍了我省信用建设中打通“信息孤岛”,整合工商、税务、质检、食品药品、法院、海关、税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集中在同一平台,形成企业在一个行业领域失信,在所有领域都会依法受到联合惩戒的具体做法。《中国青年报》在头版刊登了《贵州清镇探索建设信用体系——守信者处处受益 失信者处处受限》,详细介绍了清镇市以信用为抓手,将诚信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主要手段,有效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成效。

我省运用一网一刊一平台,大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贵州诚信网”创新栏目,改版上线,实时发布新闻,公布相关政策,宣传诚信典型等,截止目前,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541516人次,日访问量8750人次,成为社会公众信用信息查询的重要窗口。《诚信贵州》期刊和“诚信贵州”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宣传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国家最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等,截至目前,“诚信贵州”微信公众号共推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图文信息2640条,阅读量超过210万人次。启动2016网络诚信建设活动,以“多彩贵州·贵在诚信”为主题开展六大系列活动:一官网,搭建“多彩贵州·贵在诚信”主题宣传平台;一活动,“指尖上的诚信——创意大赛”;一平台,贵州网络辟谣平台;一张榜,发布“多彩贵州·贵在诚信网络诚信红黑榜”;一堂课,开展“网络文化素养进课堂”活动;一本“书”,编辑制作《2016网络安全电子读本》。开展“诚信座右铭”征集评选活动,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3.15”和“双11”等重要节点,将诚信建设融入其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我省于2016年正式在“今贵州”手机新闻客户端上开通《征信伴你同行》频道,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继续深化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合作,从2017年6月17日起,于每周六13:45在贵州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94.6频道)播出“征信伴你同行” 栏目。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全省各级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政务诚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各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的推进和深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社会成员信用建设、引导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广信用应用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包括政务诚信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普遍增强。

再次感谢民革贵州省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博;电话:0851-8529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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