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29886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7-04 15:34:00 | |
文 号: | 黔发改提复字〔2018〕76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18〕76号)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黔发改提复字〔2018〕76号
文松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黔东南州凯里等八县(市)申报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相关工作的关心,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在《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黔东南州从江县、榕江县、黎平县、丹寨县、三穗县、天柱县、镇远县、岑巩县划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功能区范围调整申报工作,考虑到黔东南州一些县(市)虽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县,但区域生态地位重要,生态敏感度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下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繁重,且属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薄弱,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鉴于此,根据国家调整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并通过对各有关县(市)农业功能与生态功能重要性的平衡考虑,选择了从江县、榕江县、黎平县、丹寨县、三穗县、天柱县、镇远县、岑巩县等县(市)申报调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经过积极争取,2016年9月1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国函﹝2016﹞161号)批复同意将从江、榕江等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丹寨县未被国家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仍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下一步,国家将研究制定农产品主产区转移支付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对相应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在《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黔东南州凯里市、麻江县划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具备较强经济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潜力;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具备经济一体化条件,中心城市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有可能发展成为新的大城市群或区域性城市群;能够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并对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的区域。我省划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的是黔中地区,凯里市、麻江县属黔中地区范围。根据凯里市、麻江县的区位优势、资源开发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推进凯里—麻江同城化发展,形成区域性大城市。《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明确凯里-麻江城市将形成以原生态民族文化为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黔东南中心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鉴于此,凯里市、麻江县不适宜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奚希;联系电话:0851-8528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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