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1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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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1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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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2991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7-16 18:42:00
文  号: 黔发改提复字〔2018〕9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18〕95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黔发改提复字〔2018〕95号

石通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打造成“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历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均高度重视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较少民族地区综合实力大幅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根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我省紧紧围绕国家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贵州实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将毛南族、仫佬族、土族3个人口较少民族、1个人口较少民族乡、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纳入了规划进行重点扶持。同时,结合出台的《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积极协调争取和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目前,拟组织专家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对小康行动计划进行总体评估验收,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困难和短板,深入分析根源,以问题为导向将我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引向深入。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全面推进贵州较少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着力推动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确保实现“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一是认真总结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在巩固成效基础上,结合国家实施的乡村振兴计划,科学合理编制《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研究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优先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开展先行先试,创建率先脱贫、率先小康的乡村振兴示范点。二是推动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优先建成小康社会、省里的扶贫资金优先向这两个少数民族倾斜”的两个优先战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各项资金,重点加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民族事业、富民行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民族文化等领域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大银行业、保险业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三是充分用好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加大督查调度力度,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为实现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工作的支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艾道文;联系电话:0851-8529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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