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2991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7-16 18:44:00 | |
文 号: | 黔发改提复字〔2018〕72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18〕72号)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黔发改提复字〔2018〕72号
刘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东南州民航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为充分调动航空运输企业积极性,加快我省民用航空体系建设,促进民用航空运输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级从2012年起设立贵州省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制定《贵州省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重新修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贵州省航线航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1号)规定:一是对各支线机场以“干一支空中快线”等形式开通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的航线航班,省按照支线机场所在市(州)政府或县(市、区、特区)政府对航线航班补助金额的40%给予当地政府补助。(“干一支空中快线”指省内各支线机场直飞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的航线航班,且每日往返航班不少于4班次);二是各支线机场开通“干一支空中快线”以外的其他航线航班,省按照支线机场所在市(州)政府或县(市、区、特区)政府对航线航班补助金额的30%给予当地政府补助;三是新设立分公司、基地公司以及新增过夜飞机奖励资金由各地方政府承担,省按照机场所在市(州)政府或县(市、区、特区)政府已奖励数额的30%给予当地政府补助。航线航班专项资金补贴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民航事业的发展壮大。
为强化政策的延续,《关于研究全省民航业加快发展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7]24号)明确规定,继续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贵州省航线航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1号),同时按照“属地为主、省级协调、政策延续、适时退出”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积极培育支线机场航班客流市场,不断提高客座率,确保支线机场航线航班正常有序运行。目前,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完善航线航班补贴政策,待航线航班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后,我们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黔东南州民航事业发展更大支持。
二、关于用活民航发展基金。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民航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取代原来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运用范围有明确规定,基本上维持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并根据我国民航事业发展要求,将民航节能减排和通用航空纳入了民航发展基金使用范围。省财政厅2017年下达黔东南州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1118万元,2018年下达东南州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资金1632万元。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黔东南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积极向民航部门申报,争取更大支持。
三、关于黎平机场改扩建工程。我委积极支持黎平机场改扩建工程,2016年5月批复了黎平机场改扩建可研报告,2017年11月委托咨询公司评审机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目前初步设计尚未批复。黎平机场改扩建原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跑道向东北端延长500米达到2700米、跑道两端入口内移300米、跑道西南端净空处理720万立方米。2018年3月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领导到黎平机场现场调研后,提出为进一步改善飞行条件,请设计单位对黎平机场下滑角、净空处理、跑道入口内移距离再次进行认真研究,重新提出更为合理的新的改扩建方案。通过相关单位对黎平机场改扩建方案的专题研究,提出了6个方案,经分析研究,其中最优方案为跑道两端再延长200米达到3100米、两端跑道入口内移700米,该方案与初步设计相比,净空处理量增加了850万立方米,净空征地面积增加了2265亩,场区土方量增加320万立方米,投资将增加5.94亿元(可研报告总投资8.52亿元)。按照新方案黎平机场改扩建新工程将增加改扩建项目的总投资,除申请民航基金外,地方政府出资额将增加,目前黔东南州政府正在与省机场集团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等,待地方政府明确黎平机场改扩建实施方案及资金筹措方案后,我们将按照要求加快推进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方;联系电话:0851-8528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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