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8〕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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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8〕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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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2992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7-25 16:27:00
文  号: 黔发改议复字〔2018〕14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18〕144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18〕144号

谢咏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梭筛电站的发电功能加强夜郎湖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梭筛电站工程于1989年开工建设,1995年投产发电,地址位于普定县三岔河中游梭筛村,距普定县城14公里,坝址控制流域面积5871平方公里,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38.4亿立方米。电站建成形成的梭筛水库是一座大(二)型水库,装机容量84MW,保证出力13.9MW,设计发电量3.16亿千瓦时,2017年实际发电量3.12亿千瓦时。梭筛电站还是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向安顺市和贵阳市供水的重要节点工程,黔中水利枢纽二期工程需通过梭筛电站将水下放至引子渡电站后,新建引子渡提水工程向贵阳市供水。

目前,夜郎湖主要向安顺市中心城区、普定县城及普定经济开发区供水,其中向安顺市中心城区日供水规模15万吨(其中日供水规模5万吨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一期调入水量),向普定县城日供水规模3万吨,向普定经济开发区(主要为安顺火电厂)日供水规模约5.3万吨,总计日供水规模约23.3万吨, 占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的2.1%。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安顺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安府函〔2016〕18号),将通过规划建设大洞口水库、夹山水库、木拱河水库、朵贝水库等本地骨干水源工程,结合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作为解决安顺市中心城区及普定县城与经济开发区城镇生活生产及部分农村人畜饮水的供水水源,梭筛水库不再新增城镇生活及农村人畜饮水供水量,仅在规划水平年2030年增加向工业园区项目工业用水约4000万立方米,新增取水量仅占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的1%。从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的取水情况来看,夜郎湖水源地的供水能力是能够得到满足的。梭筛电站对下游用水有利,目前梭筛电站上游平寨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总库容10.3亿立方米,调节库容4.48亿立方米,现阶段向贵阳、贵安新区供水量较小,基本不影响下游径流,相反在主汛期内可增强流域调节能力,相应增加梭筛电站水库调节能力,促进梭筛电站开机运行时间延长,水库水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因此,综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取消梭筛电站的发电功能的需求性不迫切,现阶段取消梭筛电站的发电功能也不经济。

二、夜郎湖是安顺市普定县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事关民生,历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都高度重视夜郎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02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贵州省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0年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对夜郎湖的保护、开发及利用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均按照《条例》的规定,大力加强对夜郎湖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安顺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印发了《安顺市夜郎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安府发〔2015〕4号),对夜郎湖生态环境实行全面保护和生态治理,确保“水质不降级、生态不退化”,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指导当地政府加强对夜郎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力度,使得水量保证,水质可靠。

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今后如出现发电用水和城市供水矛盾,确实需要取消该电站发电功能时,应按照功能调整的相关规定,由安顺市人民政府编制功能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赵春江;联系电话:0851-8528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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