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004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7-05 10:17:00 | |
文 号: | 黔发改提复字〔2019〕1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43号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19〕14号)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43号提案的答复
黔发改提复字〔2019〕14号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在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降低物流成本促进我省物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民建贵州省委员会对我省物流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的建议措施,具有很强操作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切实予以落实推进。经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后,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专项物流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制定专项物流规划”建议的答复
在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制定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为宏观统筹全省物流业发展,省发改委牵头编制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印发实施《贵州省“十三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黔发改经贸〔2017〕89号),《规划》通过推进五大支撑体系和八大重点工程建设,为提升全省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出台《贵州省进一步加快商贸物流发展做好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十三五”商贸物流发展规划(2016-2020)》,指导我省商贸物流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制定实施《贵州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我省物流业发展提供了交通基础支撑。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物流业发展的部署安排,切实强化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引领作用,着力完善顶层设计,为进一步推动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提供宏观统筹能力。
(二)关于“政策支持”建议的答复
1、产业政策方面。为强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落地落实,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一是配套出台了《关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黔发改经贸〔2016〕313号),在对货运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和减轻物流企业负担四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二是出台实施《降低绿色农产品冷链建设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黔府办函〔2017〕169号),在降低冷链设施用电成本、冷链运输车辆通行成本、冷链设施建设用地成本和冷链企业融资成本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二十项政策措施。三是印发实施《关于实施“四个一”工程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工作方案》(黔发改经贸〔2018〕263号),在重点支持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枢纽节点平台、重点建设一批物流信息化平台、重点发展一批多式联运平台和深化物流领域改革开放五个方面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和4条政策措施。
2、税收政策方面。一是《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为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是在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税制下的税收政策,已于2015年全文作废。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各行业间的抵扣链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物流企业负担。统一税制后,物流企业还可采取多种方式降低税负。如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将过路费、油费、仓储、搬运等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入抵扣;对人力成本占比高的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可选择按3%税率进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降低经营成本。三是国家逐步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2018年5月1日,物流行业中的交通运输业税率从11%降为10%,2019年4月1日又降为9%,税率的进一步降低,有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四是物流企业可用好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2)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未超标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税负相当于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税负相当于10%)。(3)对设在我省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如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物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适用以上优惠政策。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家制定,省以下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贵州省税务局将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持续为物流企业做好纳税辅导,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办税服务,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3、设立物流专项扶持资金方面。目前我省尚未设立物流专项扶持资金,但我委每年均安排部分省级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我省物流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我委累计统筹各方面资金,支持327个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物流基础服务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建议相关项目单位在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相关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努力加大对我省物流产业建设的投入力度。
4、交通政策方面。一是开辟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我省实施收费公路绿色通道政策已有十余年时间,所以收费公路均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鲜活农产品运输周期和成本,促进了鲜活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2011年至2017年,全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90.77亿元。同时,在交通运输部2009、2010年界定的“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目录基础上,我省陆续增加了87个品种,更新并执行免费通行品种共计231个,列全国第一位。二是降低高速公路过路费。(1)对部分路段实行普遍打折优惠。继续执行2009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通知精神,对所有车型行驶G76夏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S85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G78汕昆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段、S77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分别实行7.5折、8.5折、9.6折和9折优惠。(2)对货运车辆实行差异化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降低物流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发改经贸〔2016〕313号),对货运车辆通行费实行“对持有黔通卡的货运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时,给予通行费9.5折优惠;对使用货车黔通卡的本省货运车辆通行费采取月消费额度积分阶梯优惠方式,对单车月消费额度分别达3000元、5000元、10000元以上的货运车辆,次月通过在线返利形式分别给予通行费9.4、9.2和9折优惠;对自有货运车辆100辆以上的全省重点物流运输企业,在普遍优惠方式及积分阶梯优惠方式的基础上再优惠1%的通行费”优惠。(3)针对精准扶贫定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优惠。出台《贵州省高速公路专程前往贫困村定向运输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工作方案》,对我省高速公路专程前往贫困村定向运输农产品车辆实行免费通行,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助力脱贫攻坚。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立足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完善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宏观统筹能力。
二、关于“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建议的答复
2016年以来,通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制定省级政策、安排省级资金等方式,支持全省327个物流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基础能力。其中,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方面,积极推动清镇市物流园区、黔中(安顺)物流园区获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推动贵定昌明国际陆港、黔北现代物流新城多式联运项目获评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项目,推动满帮集团列为国家首批骨干物流信息平台试点单位。争取到中央资金近2亿元支持28个物流项目建设。目前,我委正按照省政府领导的部署安排,会同省商务厅牵头推动成都铁路局、贵州省铁投、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贵州高速公路集团等企业共同组建贵州省多式联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建立后,将有效整合我省物流企业、物流设施、交通设施等资源,着力建立贵州省多式联运供应链,为有效提升我省物流行业整体竞争力提供平台支撑。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商务厅,加快推进贵州省多式联运投资发展有效责任公司的组建工作,确保公司早日成立发挥预期效益,达到预期效果。
三、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建议的答复
在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资金支持。2016年以来,我委累计统筹各方面资金,支持327个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物流基础服务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二是强化国家政策支持。2016年以来,我们强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清镇市物流园区和黔中(安顺)物流园区获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推动贵定昌明国际陆港和黔北现代物流新城多式联运项目获评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推动贵阳市和遵义市列入国家枢纽物流承载城市。三是强化项目落实。建成了贵阳传化公路港、遵义传化公路港、福泉市物流园区、贵州快递物流园等一批现代物流枢纽园区,新开工建设贵阳铁路枢纽都拉营国际陆海通物流港、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航空物流园、贵州黔北现代物流新城、中国辣椒城综合物流园、兴义市木贾商贸物流园区等一批枢纽物流园区;建成贵州瀑布冷链食品中心、福泉市金谷福梨冷库、铜仁市中央工厂综合型冷库等一批枢纽冷库,正在推进建设中国辣椒城冷库、赤水市冷链物流交易中心冷库建设项目、毕节七星关区鸭池镇石桥边冷链物流园区冷库建设项目、贵海冷链仓储物流港等一批冷库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有力支撑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基础能力。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着眼于我省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仍较薄弱的现状,采取政府资金引导、现代物流市场主体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策的方式,着力提升贵州现代物流基础设施水平。
四、关于“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建议的答复
我省企业物流成本偏高最主要的原因是物流组织效率低,特别是货源与物流企业间信息不对称、不通畅的问题大幅拉高了企业物流成本。因此,我们着力推动物流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物流组织率,从物流运输企业、物流平台企业和终端用户着手,打造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着力降低空驶率和仓储周转周期。我们采取的具体举措:一是大力推进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支持贵阳货车帮(满帮集团)、贵阳传化、贵州省物资集团等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支持贵州长和长远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顺市亿丰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加快建设智能立体仓储设施。二是大力推进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2016年推进10个现代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2017年支持50个现代物流园区推进物流信息系统建设,2018年支持了45个物流园区信息化示范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物流信息化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大力推进省级物流云建设。建成贵州省物流云上线运行,初步实现物流数据接入,目前已接入满帮集团、传化、长和长远等企业物流数据,在有效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的同时,也为企业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提供了一个公共服务平台。
五、关于“改善货物运输组织方式”建议的答复
(一)支持物流龙头企业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货车帮加快发展车货配信息化建设,支持传化加快发展仓货配信息化建设,支持长和长远加快发展仓运配信息化建设,有效增强了我省物流信息化水平,提升了中小物流企业车、货、仓等物流资源匹配的效率。
(二)强力推进冷链物流建设,有效降低农特产品运输的损耗。2017年以来,安排部分省级资金,支持136个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其中冷库项目49个,新增加冷库库容54万吨;冷藏车购置项目87个,新购置冷藏车522辆,有效提升了我省农特产品仓储和运输环节的保质保鲜能力,进一步降低了我省农特产品的损耗率。
六、关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议的答复
(一)运输许可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实施《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联网审批工作方案(试行)》,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2017年10月9日正式联网启用,受理本省起运及外省转送的跨省大件运输申请,实现了并联审批,一地办证、权限通行。
(二)项目备案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已将物流行业的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地方,对民营企业投资的物流项目,均采用备案制。同时,企业备案可以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大厅进行备案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无任何前置条件,有效提升了企业办事效率。
(三)车辆检验检测方面。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交运〔2018〕19号),联合推进“三检合一”工作,按要求规范检验流程和收费,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实现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同时,在“贵州省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官网上实时更新贵州具备“三检合一”(安检、综检和环检)能力的检测机构名单,截止2019年3月底,全省具备“三检合一” 检验能力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195家。已全部通过公安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以及省交通贵州省运输厅门户网向社会发布。
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动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有关工作。
七、关于“健全人才培养、引进和保障体制”建议的答复
在加强物流人才培养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搭建引才平台,建立现代物流人才长效引才机制。近年来,我省利用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知名高校合作引才活动、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引才载体,为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引进了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物流人才。一是举办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实现物流人才规模引才。自2013年以来连续成功举办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累计组织了近1.1万家包括物流领域在内的用人单位到场现场招才引智,现场接待人才累计37万人次,引进落地海内外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累计2.5万,人博会已成为我省规模引才和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主要渠道。二是开展省校合作人才专项引才活动。从2013年起,连续组织省内大数据、大健康、现代物流业等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赴北大、清华等知名高校开展人才专项引聘活动,累计接待各类毕业生1.5万人次,包括物流业领域在内的现场达成意向0.4万人次,精准有效地为我省物流业领域快速输送了大量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通过以上渠道,加快全省物流业领域引进一批高层次物流产业领域人才,不断强化、优化现代物流产业人才队伍,为全省物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强化保障措施,确保物流产业人才引进落地深入实施。一是开通物流产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产业领域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聘程序,提高用人单位引聘效率;对我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切实为引进人才服好务,自2014年起,我们打破固有的年度评审模式,为引进的包括物流人才在内的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着力创造条件让各类引进人才脱颖而出。通过“绿色通道”,一批具有较高能力水平的引进人才取得各级职称,为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二是强化物流产业人才住房保障,按照《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我省认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15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三是强化物流产业人才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对高层次文化旅游产业人才在职称评(认)定、创业培训、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给予更优惠政策待遇,着力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让物流产业领域等广大人才在贵州安居乐业,为地方汇智聚力谋发展。
(三)强化培训培养力度,全面提升物流人才队伍素质。一是围绕省内外用工市场需求和我省产业发展需要,以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和2760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由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对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开展以电子商务为主的农村电商、物流、快递、仓库保管等全员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让他们有业可就,确保每一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片、激励一方”的目标。二是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从2013年起,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已建成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2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20个,通过基地带动和辐射相关地域、相关行业(包括物流产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三是结合市场需求,采取“校企合作”“师带徒”等方式强化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工作,在理论技术培训过程中,不断强化技能实操培训,切实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全面提升物流人才队伍素质。自2016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共开展包括物流从业人员在内的青壮年劳动力培训超过百万人次。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我省物流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和素质,为全省物流产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推动物流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和省校合作专项引才活动等,围绕现代物流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努力引进物流急需紧缺人才;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开放性的培训体系,建立高校、物流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分工协作的物流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不断强化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的从业水平和素质,促进物流产业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努力为我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八、关于“建立行业发展的协调管理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设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面。2015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对全省现代物流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促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贵州省现代物流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为省有关部门17个,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二)关于成立物流(协会)商会组织方面。贵州省物流行业协会于2012年7月18日在贵阳成立,成员为来自省内各地的80多家物流企业。该协会将致力于整合贵州物流资源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通过资源整合,降低贵州的物流成本。2016年以来来,贵州省物流行业协会累计帮助指导了14家物流企业成功评为国家A级物流企业,制定了一批物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同时,我委积极支持省物流行业协会联合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等机构,研究建立制造业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形成年度贵州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民建贵州省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力推动贵州现代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再次对民建贵州省委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3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0851-852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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