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45479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6-20 10:45:0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17号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21〕32号)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17号提案的答复
黔发改提复字〔2021〕32号
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消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消费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2018年、2019年先后制定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黔府办发〔2018〕49号)等系列政策措施。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等26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发改服务〔2021〕362号),多措并举促进居民消费。
为了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2020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多彩贵州促消费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5号)。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激活消费经济提振消费市场开展“多彩贵州・暖心冬季”促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发改服务〔2020〕1087号)。今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数宇贵州·乐享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发改服务〔2021〕381号),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我省消费实现恢复性增长,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9%,增速居全国第一位,今年1-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0.3%,增速位居全国前列。另外,为强化对消费工作的统筹谋划,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全国首个省级消费规划——《贵州省“十四五”促进居民消费规划》,并列入全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前,该规划已完成编制,并报省政府领导审示。
二、紧扣“双循环”战略,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聚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在农业领域提出了12个特色农业产业,在工业领域提出了十大工业产业,在服务业领域提出了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并建立了省领导领衔产业发展机制,有力推动了我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二)在加强“新基建”方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拉动投资和促进信息消费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建设开通5G基站20721个,打造了100个以上5G应用场景示范。通信光缆达到135万公里,互联网出省带宽达到17000Gb/s。建成贵阳·贵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打通国际互联网直达高速链路。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实现17个城市直联,贵阳正成为全国光网信息高速公路的核心枢纽。“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投运及在建重点数据中心23个,苹果、华为、腾讯等数据中心正式投用,人行数据中心成功签约,贵安新区成为全国集聚超大型数据中心最多的地区之一。
(三)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方面。2019年,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大数据新领域百企引领行动方案》,围绕人工智能、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省开展企业培育工作,较好推动了数字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深入实现“百企引领”行动,大数据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凸显。贵州黔北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乡村旅馆大智慧信息服务平台”、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校园·智慧教育民生实事‘5G+智慧教育’项目”、贵州山久长青智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学生营养餐智慧云校园+校农云大数据平台”等3个项目成功入选工信部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贵州省列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同时,贵阳市入选2020年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随着“万企融合”大行动的深入实施,各行业、各领域、各企业的全流程数字化改造加快实现,产业数字化带动消费换挡升级。工业智能化改造全面推进,工业互联网加快普及应用,“贵州工业云”用户超17万户,我省成为入选工信部“企业上云”典型案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试点示范最多的省份之一。农业产销智慧对接精准高效,农业物联网加快普及,农村电商快速发展,“一码贵州”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入驻企业4.03万家,上线产品7.99万个,累计完成交易额41.72亿元。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金融等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服务业加快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全省70%的餐饮企业开展线上业务,建成运营300余个社区智慧微菜场。“一码游贵州”平台入驻景区近500家、酒店2.2万家、商户3.5万家。贵阳市和遵义市获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四)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出台了《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21〕13号)《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黔党发〔2021〕12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镇化率提高到62%,贵阳—贵安—安顺都市圈人口达到1000万人,遵义都市圈人口达到500万人。同时,采取设立新型城镇化基金,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安排省预算投资专项资金等措施支持城镇化发展,为城镇消费提供了较好支撑。
(五)在加快发展旅游方面。今年6月,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提出大力实施“四大行动”,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完成旅游投资10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为强化旅游统计监测和考核,拟定了《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目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了《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其中,《暂行办法》目标体系以产业目标、产业主体、产业基础、产业创新、产业保障五个方面为引导,设立5个一级指标为统揽,20个二级指标为引导,64个三级指标为具体发展目标方向。考核评价体系围绕5个一级指标重点考核30个指标。参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综合考虑能够体现贵州特色旅游产业品牌,重点体现旅游产业化的核心指标的总体思想,修改完善了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目标体系。
三、努力增加居民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
(一)在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方面。一是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建立了全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发布了2019年度工资指导线。去年,因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要求未对工资指导线进行调整。2021年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将对工资指导线进行调整并发布,指导各类企业在调整年度工资收入时,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同行业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三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增加保障性收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连续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20年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调整提高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1年还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一步保障广大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消费。“十三五”期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了三次调整,月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增加到98元。
(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方面。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农村改革任务,指导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新机制,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年增加。据统计,2020年全省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275.91万亩,土地流转率19.61%,涉及农户数为274.07万户。全省土地流转以出租、入股等为主要方式,总体平均流转价格为每年581元/亩。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了持续增加。
(三)在减税降费方面。一是加强减税政策宣传。税收优惠新政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贵州智慧税务App、微信微博、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和掌上”渠道进行宣传。2019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全省税务系统累计打造税收宣传品牌51个,制发《减税降费促经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细说六税两费减征的政策红利》《社会保险费普惠性降费政策》等200余个税法宣传动漫和短视频,在地方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宣传稿件6000余篇,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线上税收优惠热点解读300余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QQ群在线互动、钉钉微信远程走访等开展宣传辅导覆盖纳税人500万人次,实现对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的全覆盖。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多措并举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做法和成效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主流媒宣传报道20余次,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贵州改革”和“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省内各大传统主流媒体、关注量较高的新媒体均予转载报道。二是加大减税降费落实力度。2020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119.15亿元,各类市场主体享受了税费红利,负担大幅减轻。其中,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2.58亿元,惠及纳税人19216户次。落实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两费”政策,76.86万户纳税人减免“两费”1.65亿元。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13.67万户纳税人减免“两费”1.17亿元。28.59万户纳税人减免残疾人保障金8.06亿元。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1.43亿元。落实社保费降率减费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免社保费278.25亿元。
四、提升保障能力,让群众敢于消费
(一)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政策。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9〕11号),实现了在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共七个方面的全省统一;出台《关于建立贵州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19〕23号),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执行新的缴费档次,但仍保留特殊困难群体100元缴费档次,并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同时,为我省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增加2元基础养老金。二是推动扩面征缴,参保人数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4月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29.95万人、1913.10万人、305.59万人、493.61万人,同比增长6.8%、2.6%、10.1%、18.5%。三是实施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明确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参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参保的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缓缴期限。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持续为企业降费减负。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作为长期性制度安排;失业保险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工伤保险从2021年1月起停止下调费率,恢复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前的费率标准。2021年1-4月,全省共减征两项社会保险缴费31.3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征23.12亿元,失业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征8.23亿元。
(二)在坚持“住房不炒”方面。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部署,系统构建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目前,正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全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目前正与建设银行合作打造以智慧房管为主,涵盖房产交易、物业、资金监管、租赁等的房地产监测系统。三是建立贵州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厅际联系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按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要求,完善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综合施策,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稳定。四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三)在建立良好秩序方面。目前,我省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基本实现了应放尽放,平等向所有市场主体开放。同时,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为进一步优化农村消费环境,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我们正在深入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用好贵阳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成果,推动大中型城市周边建设公共型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配置适合城市配送、市内分拨、生鲜冷链的仓储网点,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末端物流配送网络。推动城市区域性配送中心、快递企业信息系统与农村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对接,对城乡取货与配送路线进行优化,实现配送中心、线下零售网点、电商平台、农村消费者、交通系统等共享信息,推动城乡配送网络资源整合、高效衔接和协同共享,构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高效畅通的物流配送网络,打通城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贵委的意见建议,继续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编制完善《贵州省“十四五”促进居民消费规划》,增强消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抓好《关于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数宇贵州·乐享消费”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方案落地落实,进一步提振和活跃消费市场。二是狠抓消费发展,全力融入国家“双循环”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数字经济发展,结合提案中的相关建议,配合做好“新基建”建设相关工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激发数字消费活力,培育消费新动能,促进消费换挡升级。继续强化实体经济发展,提升我省经济竞争力和就业容纳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列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黔党发〔2021〕12号)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有效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用足用活“一长领衔”“双千融合”“三链合一”“四位一体”“五方合力”的“12345”产业链思维,着力推进旅游产业化,着力助推乡村振兴开新局。三是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工程,千方百计拓宽居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到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3:1以下,“十四五”期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和8%以上。推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信息系统,构建高效的收入监测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办税缴费系统,压缩办税缴费时限,减少办税缴费环节,精简办税缴费资料,丰富办税缴费服务内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