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03号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2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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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03号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2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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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461319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6-15 09:45:0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03号提案的答复(黔发改提复字〔2021〕72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03号提案的答复

黔发改提复字〔2021〕72号

李岳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民间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民间投资推进情况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完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相继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16〕1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3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5号)等文件,着力破解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促进民间投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

同时,通过强化政策设计、加大项目推介、强化要素保障、推进政策落实等,有效促进全省民间投资活力不断增强,民间投资较快增长,2020年,全省民间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年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10.1%,高于全省投资增速6.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民间投资增速9.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为40.5%,较2019年提高2.6个百分点。2021年1-4月,全省民间投资增长28.6%,比全国民间投资增速高7.6个百分点,比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4.5个百分点。我省民间投资预期向好,民间投资主体信心不断增强。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统筹解决民间投资不能投、不愿投、不敢投、不会投的难题,保持民间投资稳定增长,提升民间投资比重,促进我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我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精神,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外的行业、领域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平等进入,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0年,印发了《关于更加深入扎实推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的通知》(黔市监发〔2020〕20号),进一步明确了审查范围、优化了审查方式、完善了工作机制等。制定了《贵州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处置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抽查与纠错办法(试行)》,建立了重大疑难协调处置机制,形成了抽查与纠错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放开金融业务市场准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准入审查同持续监管有机结合的市场准入监管机制。截至2021年3月末,我省农村中小银行股本总额270.64亿股,其中自然人股129.11亿股、占比47.71%,非国有企业股75.18亿股,占比27.78%。自然人股和非国有企业股等社会资本已占主体。四是支持民间投资建设检验检测机构。近年来,我省民营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势头良好,成为推动检验检测市场发展的生力军。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检测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累计达1386张,其中,民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724张,占比超50%。

(二)加强民间投资要素保障力度。一是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3月23日,我委印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1]163号),公开发布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随后,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4月下发了《关于填报贵州省2021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及贵州省2021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情况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真核实完善2021年2000个重点民间资本项目的名称、用地面积、申报用地情况及已经获批用地的供地情况等,梳理项目申报用地存在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截至目前,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中,已获供地项目857个,获批供地面积2.19万公顷。二是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通过实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以点带面、重点突破、营造氛围,切实增强民间投资信心,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2020年3月,我委联合开发性金融机构建立了补短板专项融资对接保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开行贵州省分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贵州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全年共推送7个批次共2883个重点融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42万亿元,拟融资规模为1.35万亿元,为民间投资项目融资创造了良好条件。2021年4月,我委又联合8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常态化融资对接保障机制,于5月11日向8家银行推送了2021年首批项目1314个,计划总投资8154.5亿元,拟融资规模为5085.56亿元。8家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对接,截至5月28日,共签约110个,签约规模为448.21亿元,已放贷项目91个,放贷规模为217.71亿元。三是为民间投资补短板项目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为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激励、带动作用,2020年国家发改委切块下达我省补短板政府支持引导民间投资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35亿元,占该专项资金的11.8%,为全国第三,支持了盘县西冲河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旅游综合体、金沙县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惠兴高速长顺西站片区综合开发等15个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20年支持全省民营经济项目33个,资金合计4060万元,推动各地利用当地特色资源禀赋优势,发展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带动当地居民脱贫致富。四是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20年7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促进资助办法》,对于向银行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资助,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资助,每个资助对象最高资助20万元。同时,为做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受理工作,我省每个市(州)均设立了注册商标质权登记受理窗口,方便市场主体在省内就近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为企业节约质押登记成本。2020年,我省专利商标质押登记66起,同比增长53.5%;质押融资约16.1亿元,同比增长37.6%。

(三)加大民间投资产业规划与引导服务。一是开展优强民企招商,积极引入优质民营企业。围绕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引企成效显著。省级组建大数据省级组建大数据产业、装备制造等五大招商专班,聚焦32个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产业链招商研究,全省引进恒力(贵阳)智能化新材料产业园、贵阳高新区集成电路半导体示范产业园、安顺西秀区安吉精铸航空产业园、华彬快消品功能饮料生产基地等产业项目6183个,合同投资额1.1万亿元,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701.5亿元。用好商协会资源,民企招商成效显著。借助全国工商联主席峰会的召开,充分用好商协会和民企招商资源,5位省领导率队分片区赴西南、华南、华中、华东、华北地区“上门”招商,对接优强民企3654家,成功举办“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华为、腾讯等华为、腾讯等200多家知名企业参会,签约项目616个、合同投资额3159亿元。二是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发了向民间投资推介项目模块,为民间资本参与我省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截至目前,我省通过国家在线平台公开推荐民间投资项目723个、总投资5534.88亿元,其中成功引入民间资本项目90个,项目总投资701.73亿元,吸引民间资本408.43亿元。三是加大投资项目政策发布。省投资促进局在门户网站常态化发布产业招商政策、招商项目信息,2020年,集中发布12批2598个项目,为各级搭建对外开放平台、开展网络招商和小分队招商活动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唱响“投资贵州”最强音,召开新闻发布会闻发布会7场,结合微信、微博、网站、抖音、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发布招商项目、招商政策、招商活动等信息上千条,其中贵州日报州81条(头版23条)、贵州新闻联播31条,与中广电、深圳报业、深圳广电合作,在深圳推出“投资向黔进、尽享贵人福”系列报道,并在用户端植入开机宣传片,引起广泛关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一是继续督促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相关规定,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切实把“非禁即入”真正落到实处。二是依据《行政许可法》以及银保监会关于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简化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审查、持续监管的原则,执行准入审查同持续监管有机结合的市场准入监管机制。三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深入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全省通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深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着力规范行政性垄断行为。

(二)深入实施扩大民间投资专项行动。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为重点,深入实施扩大民间投资专项行动,更好地发挥民间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依托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2021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调度系统,继续做好2021年2000个重点民间资本项目用地保障,及时了解地块名称、用地面积、申报用地情况及已经获批用地的供地情况等,梳理项目申报用地存在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二是继续用好补短板专项融资对接保障机制。用好与8家金融机构建立的常态化融资对接保障机制,通过加强项目推荐、落实民间投资政策、做好融资保障服务等,抓好项目融资工作调度,为有关项目做好融资支持服务。三是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利用国家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储备项目,争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四是继续深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建设,促进融资双方精准高效对接,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民间投资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五是积极提升民间投资比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主体地位,让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着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2021年民间投资比重达到45%左右,完成民间投资6000亿元左右,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三)支持民间投资企业平等参与项目投资。一是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拟采取PPP模式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可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转让-拥有-运营(TOO)、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将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收费权等转让给社会资本,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二是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重大战略项目、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前期工作成熟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按照国家要求,不得在PPP、REITs试点项目中设置针对民营资本差别待遇或歧视性条款。三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持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民间投资主体融资难题,支持民间投资企业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参与我省项目投资和运营。

(四)继续做好产业大招商工作。将围绕《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以最大决心、最强力量健全招商机制、打牢招商基础,进一步强化领导招商、工业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驻点招商、央企民企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八项重点任务,全面营造“以项目论英雄、凭招商比能力、从落地看作风”的浓厚氛围,以高质量推进产业大招商为全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注入强劲动力。

希望我们的工作继续得到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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