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9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5〕137号)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9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5〕137号)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3909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18 19:05:2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9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5〕137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9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25〕137号  


郭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储备肉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储备肉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调整冻猪肉储备结构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以下称《工作预案》),对地方政府猪肉储备结构作出统一规定,明确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存储等方式,其中冻猪肉存储占比不少于50%。我省在组织实施猪肉常规储备时,严格落实这一政策要求。2024年,我省省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共16 家,储备肉供应范围辐射全省。其中,冻猪肉储备企业5家,分布在贵阳市和黔南州。生猪活体储备企业11家,分布在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储备肉管理,2025年1月,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修订印发《贵州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明确省级储备肉按照企业储备、市场运作、自负盈亏、政府补贴、服从调度、保障应急的管理机制,实行常年储备、动态轮换,对承储企业管理、入储、在库、轮换、出库和动用、资金管理等方面作了细化完善。随着储备肉管理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我省储备肉承储企业布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关于加大财政与政策支持力度

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省级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我省设立重要商品储备补贴专项资金,对储备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及补助方式、资金申报及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近五年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承储企业肉类储备冷藏费、搬运费、管理费等予以补助,对保障猪肉储备稳定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关于加强市场引导与消费宣传

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猪肉检疫检验制度,加强检疫监督和调运监管,严厉查处未经检疫和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我省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各部门将继续抓好工作协同联动,持续强化包括冻猪肉在内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广大群众放心消费。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建立健全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对于促进生猪市场平稳运行、缓解价格周期性波动、保障居民猪肉消费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各相关部门将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精准高效组织猪肉收储和投放工作,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