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107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3-04 15:43:2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织金县兴隆煤矿等瓦斯发电项目富余电量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 |
毕节市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毕节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贵州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红林瓦斯发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毕发改呈〔2015〕10号)、《关于贵州玺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兴隆煤矿瓦斯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毕发改呈〔2015〕4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721号)和《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及疏导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05〕80号)的有关规定,核定百里杜鹃红林煤矿瓦斯自备电厂工程(5×500MW)富余电量临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17元,织金县兴隆煤矿瓦斯发电站(4×600MW)富余电量临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4976元。
以上价格自上述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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