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县昌平坳风电场上网电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108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4-15 15:35:4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台江县昌平坳风电场上网电价的通知 |
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和《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相关规定,核定台江县昌平坳风电场(24×2000+1×1500千瓦)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
以上价格自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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