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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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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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097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12-08 09:58:3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

行政服务事项流程图(9)

 

行政服务事项名称: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

法定条件

1、股权投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2、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3、所投资项目已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有关规定;

4、有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

申请材料目录

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

2、股权投资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3、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4、股权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

5、股权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情况表(设立以来投资情况);

6、股权投资企业股本推出情况表(设立以来投资情况)

工作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1、项目申报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

2、主办处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办处室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主办处室提出拟定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主办处室拟定不予备案的文件。委分管领导根据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结束后,主办处室根据审查结果制作同意备案有关文件;不予备案的,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诺时限:办理条件完备的,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标准)

是否年检(年检依据)

需年检。 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进行年检。

年检是否收费(依据、标准)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举报电话:0851-52805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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