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087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1-24 17:18:0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17〕11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应急办:
你们《关于请审批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请示》(黔发改呈〔2016〕20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应急理念,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完善应急平台为抓手,以提升应急能力为核心,以加强风险管理为重点,以强化应急准备为保障,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奋力走出一条有别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请你们抓紧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确需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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