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商业学校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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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商业学校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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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065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1-06-14 16:03:44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贵州省商业学校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转报审批贵阳市新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筑发改报[2011]284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日处理200吨污泥处理厂一座,其中:污泥接收、储存及给料系统1套,脱水污泥干燥系统1套,生石灰加工储存输送系统1套,干化污泥渣输送系统1套,干化污泥渣均化、进出库系统1套,干化污泥渣临时装车系统1套,气体、粉尘处理系统1套及各系统相应建、构筑物。
二、原则同意污泥处理厂建于贵阳市新庄污水处理厂内,厂区总用地32.3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污泥石灰稳定干化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同意项目建成近期污泥处理达标后运至垃圾填埋场作覆盖土用,远期待水泥厂生产技术成熟后运至水泥厂作石灰替代材料。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泥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同意设计推荐的碱液喷淋洗涤技术的气体工艺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气体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原则同意污泥处理厂厂区总平面、竖向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同意给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计。
  七、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536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533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万元(详见工程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审定表


省商务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转报贵州省商业学校教学实训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黔商函字[2011]第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省商业学校五层教学实训楼5470平方米。项目建设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沙坡路112号,贵州省商业学校西南端。
  二、原则同意总体设计,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设计。
  三、教学实训楼为二类多层建筑。原则同意建筑平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使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五、原则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2010新抗规乙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并根据使用要求复核特殊设备荷载和相关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六、原则同意建筑采用独立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丙级。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进一步复核和优化基础设计。
  七、深化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和节能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三类。
  八、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九、原则同意环境保护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十、同意采用的装修标准,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建设。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9个月。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10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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