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经济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社会公益事业
关于贵州省经济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065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1-06-14 16:04:2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贵州省经济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供销联社:
  你社报送的《关于转报〈贵州省经济学校关于实训楼(南楼)初步设计方案报省发改委审核的请示〉的函》(黔供函[2011]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省经济学校六层实训楼6051.74平方米。项目建设于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大道229号,贵州省经济学校内已建教学实训楼南侧。
  二、实训楼为二类多层建筑。同意建筑平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使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四、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新抗规乙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复核相关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建筑采用独立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丙级。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和优化基础设计。
  六、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相关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三类。
  七、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八、原则同意环境保护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九、同意采用的装修标准,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建设。
  十、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9个月。
  十一、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