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071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1-11-17 16:40:3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黔东南州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中等示范职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查州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社会[2011]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黔东南州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层综合教学楼81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6847平方米、行政管理及教师办公用房1253平方米)、六层学生宿舍10007平方米(共4栋)、五层实训楼5003平方米、二层食堂19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66平方米。项目建设于凯里市二龙路309号,黔东南州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
二、原则同意总平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功能分区和交通组织。
三、原则同意各建筑单体设计,综合教学楼为高层建筑,其余建筑为多层建筑。下阶段工作中,实训楼应根据专业设置和使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食堂应按照《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进一步复核设计。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五、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七度乙类设防,综合教学楼框架抗震等级二级、其余建筑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复核实训楼荷载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复核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六、原则同意建筑采用独立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丙级。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和优化基础设计。
七、原则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用水、用电量测算及相关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三类。
八、原则同意消防及安全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九、完善环境保护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十、同意采用的装修标准,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建设。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485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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