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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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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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076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2-12-10 10:51:15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转报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遵市发改建设[2011]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四层住院综合楼10500平方米(其中:住院部6904平方米、医技科室1104平方米、工娱疗室504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1062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44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486平方米),配套建设医疗废物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数达到200张。

  二、项目建设于遵义市南关镇南山村遵义市精神病院新址(原铁路医院)。

  三、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室外工程和公用工程建设方案。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复核和完善相关设计。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设计。

  六、原则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型式,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按国家现行规范重点类设防。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相关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基础采用设计推荐的桩基,地基基础等级丙级。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建筑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二类。下阶段设计中,应针对项目特点进一步完善监控系统和安全性设计。

  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十、原则同意医疗废物收集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下一步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50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四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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