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清镇校区第二食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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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清镇校区第二食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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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233086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4-21 17:50:04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清镇校区第二食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粮食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清镇校区第二食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黔粮储备〔2016〕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第二食堂一栋,共5层,总建筑面积6470平方米,建筑高度23.55米。
  二、建设地点位于清镇职教城西区。
  三、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拟建场地地勘资料及地质灾害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设计,确保建筑物安全,并结合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和交通流线设计,确保安全。
  四、同意建筑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及建筑立面设计。
  五、同意防火设计采用的防火建筑类别和二级耐火等级、以及对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
  六、同意结构设计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优化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基础型式,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八、同意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九、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十、同意建筑节能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深化。
  十一、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
  十二、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三、审定工程总投资为1565万元。(详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清镇校区第二食堂建设项目
  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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