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33086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6-09-07 16:28:1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5号实训楼(原贵州省机电学校实训综合楼、贵州省畜牧兽医学校实训教学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来《关于贵州农业职业学院5号实训楼(原贵州省机电学校实训综合楼、贵州省畜牧兽医学校实训教学楼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呈报审批的报告》(黔农函〔2016〕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930.94平方米,两栋合建总建筑面积为13064.76平方米,其中:贵州农业职业学院5-1号实训楼建筑面积6500.00平方米;贵州农业职业学院5-2号实训楼建筑面积6564.7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27.15米。
二、建设地址位于清镇市职教城。
三、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拟建场地地勘资料及地质灾害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设计,确保建筑物安全,并结合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和交通流线设计,确保安全。
四、原则同意建筑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及建筑立面设计。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按照有关要求完善设计布局,优化各功能用房设计。
五、同意结构设计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优化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基础型式,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七、同意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八、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九、同意建筑节能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深化。
十、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严禁超标准建设。
十一、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年。
十二、审定工程总投资为272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农业职业学院5号实训楼建设项目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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