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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发改委、贵阳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贵州省崇溪河至罗甸高速公路贵阳至惠水段项目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0]923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贵阳至惠水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第四条纵线的重要组成路段,为加快形成我省高速公路体系,同意建设贵阳至惠水高速公路。
二、同意项目建设方案。公路全长约39.3公里,其中,主线起自贵阳市南环线杨眉堡,接拟建的贵阳城市主干道桐荫路,经青岩、高镇、惠水,止于惠水县龙田寨,接拟建的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长约36公里;同时建设惠兴高速连接线,起自惠水枢纽互通,止于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起点,长约3.3公里。
三、同意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惠兴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全线分别在杨眉堡(枢纽互通)、青岩、高镇、和平、惠水(枢纽互通,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设置5处互通式立交。并建设二级公路标准互通立交连接线约6.7公里,其中,青岩连接线2.7公里,高镇连接线2.5公里,和平连接线1.5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3.5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8.4亿元(占总投资的25%),由贵州桥梁公司负责筹集;其余25.18亿元资金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四、项目由贵州贵惠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贷款本息的偿还。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由省交通管理部门无偿收回管理。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国家及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勘察、设计、建筑及安装工程、监理、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六、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深化研究以下问题:
1、加强以岩溶、软土、边坡失稳等不良地质为重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深化局部路线方案和工程建设方案比选。
2、本项目起、终点与已建成及规划拟建的多条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相接或相交,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节点处的衔接,合理划分工程界面,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做好施工组织及保通方案,确保贵阳绕城高速南环线的正常通行。
3、按照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要求,优化局部路线方案和工程方案设计,尽可能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请地方政府及省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法人在建设、运营期间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事宜,将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和质量管理等工作落实到位。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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