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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普安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黔电函〔2017〕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电普安电厂一期工程(2×66万千瓦)电力送出需求,进一步优化网架结构,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中电普安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即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和兴仁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兴仁换流站50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2个兴仁换流站至普安电厂500千伏间隔。在兴仁换流站围墙范围内预留场地扩建,不新增用地。
(二)500千伏线路工程
本工程新建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2×38公里。其中,重冰区段2×4.5公里按单回路架设,兴仁换流站出线段0.5公里按单回路架设,其余28.5公里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导线截面为4×500平方毫米。
(三)建设配套通信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2768万元。其中,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1123万元(包括建设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投资20895万元;光纤通信缆路工程,投资228万元),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资本金(计4224.6万元),其余80%申请银行贷款(计16898.4万元);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出资1645万元(包括建设兴仁换流站间隔扩建工程,投资1374万元;光纤通信设备工程,投资113万元;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工程,投资158万元),由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承担20%资本金(计329万元),其余80%申请银行贷款(计1316万元)。
五、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按《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贵州电网2016年11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函》(黔重大办[2016]8号)、《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州中电普安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计[2016]43号)、《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报送贵州中电普安电厂(2ⅹ660MW)500千伏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电规规划〔2016〕234号)、《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州国土资函[2017]3号)、《兴仁换流站土地证》(仁国用2011第05271号)、《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关于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千伏线路工程规划选址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2000020160508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信贷、土地等有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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