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 | |
审批文号 | 黔发改能源〔2018〕340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2018年3月22日 | |
受文单位 |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项目法人 | 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起于玉屏县铜仁南站,止于沿河末站,由联通铜仁市县(区、开发区)的7条天然气管道组成(详见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项目情况表),全长约393㎞,年输气能力约8.3亿m³,配套建设玉屏首站、茶店、江口、铜仁北门站、石阡、德江、印江、沿河末站、松桃、思南等10座分输站,崔家岩、杨柳塘、枫香坪、汪家沟、童家寨、谯家铺、安塘、新寨等8座截断阀室,林平、长坳等2座分输清管站,蛇湾分输阀室等以及所需附属设施。 | |
建设规模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黔发改能源〔2018〕340号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办理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项目核准手续的请示》(铜发改呈〔2017〕15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县县通天然气管道安排部署,不断加快我省天然气管道建设,切实优化能源供给,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起于玉屏县铜仁南站,止于沿河末站,由联通铜仁市县(区、开发区)的7条天然气管道组成(详见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项目情况表),全长约393㎞,年输气能力约8.3亿m³,配套建设玉屏首站、茶店、江口、铜仁北门站、石阡、德江、印江、沿河末站、松桃、思南等10座分输站,崔家岩、杨柳塘、枫香坪、汪家沟、童家寨、谯家铺、安塘、新寨等8座截断阀室,林平、长坳等2座分输清管站,蛇湾分输阀室等以及所需附属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6500万元,其中,资本金58950万元由项目业主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集,其余采取银行贷款解决。
四、核准项目的文件分别是:铜仁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2000020171051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玉屏—万山—江口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3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阿拉—大兴—万山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3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林平—德江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3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长坳—石阡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3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后坝—印江—林平—沿河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39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大兴—松桃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40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铜仁市天然气县县通支线管道工程—江口—石阡—思南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41号)。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整改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六、请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七、请铜仁市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项目应招标内容进行招标。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铜仁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项目情况表
2.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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