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州500千伏变扩建工程项目 | |
审批文号 | 黔发改能源〔2018〕88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2018年1月17日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黔西南州安龙县 |
建设内容 | 本期在兴义金州500kV变电站扩建1台750MVA主变,采用单相、自耦、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同步配套建设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 本期不新增500kV及220kV出线,不新增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在已建成的变电站站内进行扩建工程,不新增用土地。 | |
建设规模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州500千伏变3号主变
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黔发改能源〔2018〕88号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金州500千伏变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兴义及六盘水南部新能源富余电力送出的需要,同意建设金州500kV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黔西南州安龙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期在兴义金州500kV变电站扩建1台750MVA主变,采用单相、自耦、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同步配套建设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
本期不新增500kV及220kV出线,不新增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在已建成的变电站站内进行扩建工程,不新增用土地。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195万元。贵州电网公司出资20%资本金(839万元),其余80%资金(335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五、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321号、《兴义50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20000200800004号)、《500kV金州变电站土地证》(安国用[2010]4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信贷、土地等有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