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 | |
审批文号 | 黔发改交通〔2018〕867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2018年7月9日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项目由南延伸线马场坪至都匀段和北延伸线瓮安至遵义段组成,线路总长约148.53公里(正线总长139.22公里,联络线、疏解线以及增二线相关工程9.31公里)。其中,南延伸线起自在建的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姜家坪站,经麻江、贤昌、杨柳,终点接入黔桂铁路都匀站移站工程在建的新都匀站,正线长约39.59公里,设6个车站,新设都匀北交接站,同步新建都匀北站至绿荫湖站单线联络线、绿荫湖站至新都匀站黔桂铁路增二线以及都匀北站至新都匀站与绿荫湖站间的双线区间按方向分别疏解引入新都匀站的疏解线等相关工程9.31公里。北延伸线起自在建的瓮安至马场坪铁路瓮安站,经天文、江界河、珠藏、铁厂、团溪、茅栗,终点引入川黔铁路遵义城区段外迁工程在建的阁老坝站,正线长约99.63公里,设10个车站及预留干塘线路所。 | |
建设规模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黔发改交通〔2018〕867号
黔南州、遵义市、黔东南州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请核准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的请示》(黔南发改呈〔2018〕1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经国务院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为完善我省铁路网,增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与既有沪昆、黔桂、川黔铁路的联系,充分发挥路网效益,带动沿线资源开发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由南延伸线马场坪至都匀段和北延伸线瓮安至遵义段组成,线路总长约148.53公里(正线总长139.22公里,联络线、疏解线以及增二线相关工程9.31公里)。其中,南延伸线起自在建的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姜家坪站,经麻江、贤昌、杨柳,终点接入黔桂铁路都匀站移站工程在建的新都匀站,正线长约39.59公里,设6个车站,新设都匀北交接站,同步新建都匀北站至绿荫湖站单线联络线、绿荫湖站至新都匀站黔桂铁路增二线以及都匀北站至新都匀站与绿荫湖站间的双线区间按方向分别疏解引入新都匀站的疏解线等相关工程9.31公里。北延伸线起自在建的瓮安至马场坪铁路瓮安站,经天文、江界河、珠藏、铁厂、团溪、茅栗,终点引入川黔铁路遵义城区段外迁工程在建的阁老坝站,正线长约99.63公里,设10个车站及预留干塘线路所。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国铁Ⅱ级(货运预留客运开行条件)。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限制坡度:13‰。牵引种类:电力。牵引质量:4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880米(双机)。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 10098—2017)等规定。
规划运输能力:货运2000万吨/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估算总投资104.06亿元,其中静态投资98.58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42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6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41.62亿元(占总投资的40%),由项目法人各股东企业按照股份比例出资,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法人为贵州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由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桥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按照29.4%、21.58%、11.83%、10.18%、9.93%、7.64%、6.42%、3%、0.01%、0.01%联合组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移交等工作。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省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建设工期4年。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沿线地质勘察,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和投资,强化并落实风险防治措施,确保建设和运营安全。进一步深化阁老坝南等车站的布置方案。深入研究运营补贴、土地综合开发等方案,确保项目财务可持续。
五、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5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20000201700019号)。
七、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电网配套等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所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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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营权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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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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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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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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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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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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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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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等 | ||||
审批单位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请严格执行黔府办函〔2017〕193号文件。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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