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组建方案的批复(黔发改财金〔2018〕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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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组建方案的批复(黔发改财金〔2018〕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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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黔发改财金〔2018〕274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丰厚

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组建方案的批复

黔发改财金〔2018〕274号

丰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设立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组建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报来的请示内容设立。以下为审核通过的要点:

(一)基金中文名称为:贵州丰厚智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基金注册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

(三)基金按有限合伙形式成立:丰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为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募集总规模1.5亿元;首期6310万元,存续期限为7-10年。

(五)基金首期由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出资3000万元、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贵州丰厚智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10万元出资组成。

(六)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其他先进技术。

二、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我委报送年中和年度投资运营报告,及时报告基金运营中的重大事项,并接受我委就基金管理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请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遵照本批复设立和运作基金。

四、请根据本批复办理工商登记,基金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向我委报备;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7〕571号)、《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加强信用监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7〕612号)要求,开展信用信息登记等相关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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