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 | |
审批文号 | 黔发改建设〔2018〕612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2018年5月22日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线路全长30.32公里,起自皂角坝站,终至望城坡站,其中地下线22.64公里,高架及过渡段长7.68公里;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地下车站11座、高架车站2座),含4座换乘车站;设皂角坝车辆段和石板停车场;在金马中路站及中曹司站附近设主变电所2座(中曹司站附近的主变所与3号线共享);初期配车20列/120辆;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小时。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黔发改建设〔2018〕612号
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贵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来《关于审查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贵安经呈〔2018〕9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线路全长30.32公里,起自皂角坝站,终至望城坡站,其中地下线22.64公里,高架及过渡段长7.68公里;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地下车站11座、高架车站2座),含4座换乘车站;设皂角坝车辆段和石板停车场;在金马中路站及中曹司站附近设主变电所2座(中曹司站附近的主变所与3号线共享);初期配车20列/120辆;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小时。
二、线路及站点分布方案
同意本项目起自皂角坝站,沿贵安新区核心区中轴线,经京安大道、贵安大道、南二环、黄河北路、黔江路、新村路敷设,止于望城坡站。共设地下车站13座(分别为:皂角坝站、贵安站、百马路站、金马中路站、东纵线站、麦湖路站、天河潭站、石板镇站、金竹站、中曹司站、锦江路站、黄河北路站、望城坡站,其中换乘站4座(贵安站、金马中路站、中曹司站、望城坡站)。平均站间距2460米,最大站间距5830米,最小站间距949米。
三、车站建筑
原则同意本项目9座地下两层岛式车站、2座地下三层岛式车站、2座高架岛式车站。
四、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
原则同意本项目车辆采用B型车,4动2拖6辆编组。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近、远期采用大小交路;行车对数分别为12对/小时、21(14/7)对/小时、27(18/9)对/小时;初、近、远期运能余量分别为17.5%、1.7%、4.0%,配属车数量分别为20列、60列、73列。
五、车辆、轨道及疏散平台
(一)车辆
本项目车辆采用B型车,直流1500伏接触网受电,最高运行速度100公里/小时,初、近、远期6辆编组、4动2拖动力配置。三车门、组合座席、5人/平方米站立标准。
(二)轨道及疏散平台
原则同意本项目正线、出入线、试车线采用60千克/米、U75V热轧钢轨和9号道岔,部分线路铺设区间无缝线路,采用DT-Ⅲ型扣件;车场线采用50千克/米、U71Mn热轧钢轨和7号道岔;正线采用双块式轨枕整体道床;车场库外线推荐采用碎石道床;中等减振地段采用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高等减振地段推荐采用减振垫浮置板轨道,特殊减振地段减振措施推荐采用钢弹簧浮置板道床。
六、工程结构与施工工法
(一)车站结构与防水设计
原则同意本项目7座拟建地下车站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2座拟建地下车站采用暗挖法施工,1座拟建车站采用半盖挖法施工,1座拟建地下车站采用半明半暗法施工,2座拟建高架车站采用支架现浇法施工,车站主体基坑支护结构分别采用钻孔桩(3座车站)、钻孔桩+土钉墙(1座车站)、土钉墙(5座车站);主体结构均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地下结构按批准的人防等级进行设防。
(二)区间结构与防水
原则同意本项目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分别采用地下(19.820公里)和高架(6.625公里)及路基过渡(1.055公里)等多种方式敷设;其中,矿山法隧道18.28公里、明挖隧道1.54公里;路基1.055公里;桥梁6.625公里。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地下结构按批准的人防等级进行设防。
(三)防灾与人防工程
原则同意防灾与人防工程设计方案。
七、机电设备
(一)供电系统
原则同意本项目供电系统采用与1、2号线工程一致的集中供电方式、110千伏/35千伏两级电压供电、直流1500伏牵引供电制式、架空接触网型式。本项目新建金马中路、利用3号线中曹司主变电所共同为本项目电力负荷供电。
(二)通信系统
原则同意本项目通信系统由专用通信、公安通信、民用通信等系统组成。其中,专用通信包括传输、无线、公务电话、专用电话、视频监视、广播、时钟、乘客信息、集中网络管理以及通信电源与接地等子系统。
(三)信号系统
原则同意本项目信号系统由正线CBTC系统及车辆基地信号系统组成。正线信号系统由ATS系统、联锁系统、ATP/ATO等系统构成;车辆基地信号系统包括试车线系统、联锁和车辆占用检测设备。信号系统可以实现基于移动闭塞的列车运行监控模式,可实现多种运行模式,适用于列车自动控制、人工驾驶以及降级运行模式的需求。
(四)通风空调系统
原则同意本项目通风与空调系统按照全封闭站台门系统设计;区间隧道通风采用双活塞风井为主、单活塞风井为辅模式,车站轨道排热风机单独设置。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采用一次回风全空气系统;车站冷源采用分站供冷方式,车站空调水系统采用大、小系统共用冷源。
(五)给排水及消防
原则同意本项目各车站内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分开的给水系统;对于市政给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时,车站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增压、稳压设施;各类污废水采取分类集中,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道或合流污水管道;当附近无城市污水排水系统时,地铁排出的生活污水需经达标处理后排出;地下车站的通信及信号机房、地下变电所等重要电气设备房间采用自动灭火系统。
(六)动力照明配电系统
原则同意本项目动力、照明等低压用电负荷分为一、二、三级负荷,带电导体型式为三相四线制,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采用EPS装置;车站设置综合接地网,并与各机电设备可靠连接。
(七)综合监控(ISCS)
原则同意本项目综合监控系统在车站级完全集成SCADA、BAS、FAS系统,与自动售检票系统(AFC)、信号系统(ATS)、广播系统(PA)、闭路电视系统(CCTV)、无线通信系统(RTS)、站台门控制系统(PSD)、乘客显示系统(PIS)等其它相关系统互联。
(八)火灾报警(FAS)
原则同意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中央级、车站级与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采用综合监控系统提供专用传输通道组建全线网络。
(九)机电设备监控(BAS)
原则同意本项目机电设备监控系统(BAS)中央级、车站级与综合监控系统集成,车站采用PLC系统双冗余双端设置。
(十)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原则同意本项目通过1号线同期建设的ACC系统完成轨道交通线路间清分及轨道交通与城市“一卡通”、银行、移动通信运营商清分及票务管理工作;与S2线、3号线共享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MLC。
(十一)门禁系统
原则同意本项目门禁系统(ACS)采用通信传输通道组网,2~4个门设一个门禁就地控制器,采用地铁员工票作为进入授权区域的门禁卡。
(十二)自动扶梯、电梯
原则同意本项目自动扶梯采用公共交通型重载梯;车站电梯采用垂直无机房电梯,车辆段采用垂直有机房电梯。
(十三)站台门
原则同意本项目全线车站设置高站台门系统,每侧设置18道滑动门及6道应急门并设有乘客安全防护措施。
(十四)控制中心
原则同意本项目与S2线、3号线合建控制中心,各系统用房设计遵循“分线布置、部分整合”的原则。
八、车辆段
原则同意本项目设置皂角坝车辆段和石板停车场。皂角坝车辆段位于京安大道南侧、102省道(规划西纵线)东侧地块内,总用地46.96公顷,其中围墙内占地32.84公顷;石板停车场位于贵阳南环高速路南侧、沪昆铁路北侧、沪昆高速路以西地块内,总用地16.52公顷,其中围墙内占地8.24公顷。
九、建设工期
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十、投资概算
本项目核定初步设计概算总额为1725244.8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技术经济指标为56901.21万元/正线公里。
十一、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尽快完成交通一体化衔接规划设计,落实和控制交通接驳设施用地,并开展相关交通接驳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立项工作,保证衔接设施的同步设计、同期实施。
(二)鉴于贵阳特殊的交通结构和地形高差特点,交通衔接工作应重点保证步行设施的连续性、便捷性、可达性,交通衔接方案应与车站周边市政配套方案进行良好衔接。下阶段在结合客流疏散要求对交通衔接方案进行深入研究时,应考虑轨道交通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功能设计,保证安全疏散。
(三)应抓紧前期准备工作,精心策划并落实沿线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各项工作,在土建方案稳定前提下,提前完成详勘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前期工作,为确保按时开工创造条件。
(四)下阶段应加强勘察,进一步查明岩溶、煤层瓦斯、采空区、软土、石膏、顺层及滑坡等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的具体位置、形态、规模及对工程的影响,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地质风险。
(五)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国土、河道、铁路、公路、供电、市政、交警、消防等单位对接,进一步稳定本项目设计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六)应按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对于尚未稳定方案以及评审提出的优化方案,待方案稳定和优化后若与批复初步设计有较大变化,应补充报审。
下阶段,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运行安全。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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