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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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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安顺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平坝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社会[2010]39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平坝县博物馆文物库房996平方米;配置安防、消防和环境控制设施各1套,购置文物保藏设施。同意工程建设于平坝县城关镇尧南村海螺井黎阳路交天台山大道处。
二、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拟建博物馆进一步优化文物库房在馆区布局,优化竖向设计。
三、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91)等规范进一步复核和优化相关设计。
优化文物库房功能用房设置,增设缓冲间、藏品暂存库房、保管装具贮藏室、管理办公室等技术及办公用房;复核出入口数量设置并增设运送坡道,适当调减门厅宽度;合理设置藏品库房门的数量和宽度;按藏品温湿度要求设置缓冲间。
四、原则同意建筑立面造型设计,适当降低层高节约工程造价;按规范和防盗要求调整窗户设计以利藏品防护;结合地区实际优化围护砌体材料的选用。
五、原则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独立柱基。下一步工作中,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复核荷载取值和结构验算,并根据实际地质情况优化基础设计。
六、原则同意给排水、电气和节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使用要求进一步复核相关设计参数并按照有关规范优化。
七、深化温湿度、防潮、防水、光照、防烟尘、防有害气体、防虫、防鼠和防盗等方案,完善藏品防护设计。
八、同意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防火设计,并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意见执行。
九、建设工期:本工程合理建设工期为半年。
十、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5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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