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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镇宁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社会[2010]2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主楼九层、裙楼五层、局部地下一层)15561.56平方米、中心供应室等辅助用房1281.9平方米及总图工程,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变配电设施。总建筑面积16843.46平方米,其中:门诊部2294.81平方米、急诊部604.66平方米、住院部6766.13平方米、医技科室5175.68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1424.52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577.6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数达到240张。
二、项目建设于镇宁县安康路35号镇宁县人民医院内。
三、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
四、拟建裙楼为一类多层建筑、主楼为一类高层建筑。原则同意建筑的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规定复核和完善相关设计。
ICU病房应设置独立护士站,人流室应设独立卫生间和休息室,复核病区医护卫生间设置和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出口设计,厨房应设卫生间和更衣室。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六、同意裙楼采用框架结构、主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七度乙类设防;主楼框架抗震等级二级、剪力墙抗震等级等级二级,裙楼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结合使用要求完善主要参数并复核相关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完善连廊设计,优化疏散楼梯间位置,消防水池结构应相对独立以利承重构件的耐久性。
七、原则同意基础形式采用孔桩基础,地基基础等级为乙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建筑单体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相关设计,并完善全院变配电系统和给排水系统设计。建筑防雷等级为二类。
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综合楼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十、原则同意污水处理系统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做好医疗废水的减量分流、深化处理方案,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一、完善同意医疗废物收集设施设计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二、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三、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3600万元(详见附表),超出可研批复的投资由县自筹解决。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О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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