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要求调整施秉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规模的请示》(州发改社会[2010]10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经我委黔发改建设[2010]1837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中,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对住院综合楼、门急诊综合楼部分功能用房布置进行调整,导致该两个建筑单体建设规模发生变化。经我委审查,原则同意调整初步设计,现就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四层门急诊综合楼5322平方米,住院综合楼12351平方米(其中地上十层11511平方米、半地下一层840平方米)和传染病房等其它用房及总图工程,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变配电设施。
项目建成后全院床位数达到200张,总建筑面积17673平方米,其中:急诊部528平方米、门诊部2640平方米、住院部6904平方米、医技科室4741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1419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715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726平方米。同步建设传染病房500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于施秉县城关镇下河坝施秉县人民医院新址。
三、原则同意医院总平面、功能分区和交通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按医院流程要求优化建筑群总体布局、朝向、功能划分、交通组织以及竖向设计,优化设置环保工程位置。
四、拟建住院综合楼为一类高层建筑。原则同意各建筑单体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规定深化、优化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优化建筑单体功能设置和单体间功能协调,简化建筑形体;补充日照分析,优化建筑朝向。住院综合楼-按规定合理设置护理单元数;手术部与ICU病房应相对独立,按手术部建设规范复核设计;优化各功能单元楼层设置;优化输血科设置;取消阳台设置;科应设置透视墙,复核产科功能用房设置。门急诊楼,结合传染病区优化设置传染病门诊。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六、原则同意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六度乙类设防,住院综合楼框架抗震为三级、门急诊综合楼框架抗震四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并结合医院使用要求复核和完善相关设计,确保工程安全:补充完善边坡支护设计;结合调整后的设计优化柱网设置。
七、原则基础采用桩基,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相关规范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各建筑单体给排水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要求深化相关设计,补充完善全院给排水设计。
九、原则各建筑单体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设计,防雷等级为二类,下阶段工作中应按要求深化相关设计。补充完善全院变、配电系统设计。
十、原则同意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相关规范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十一、原则同意消防设计,门急诊综合楼和住院综合楼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十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方案和垃圾收集方案,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三、补充完善传染病房设计。
十四、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五、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3500万元(详见附表),超可研批复投资部分由县筹措解决。
十六、黔发改建设[2010]1837号文停止执行。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О年十二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