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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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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黄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黄平县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黄平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处理0.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系统23745米,其中:改造截污沟2500米,新建污水干管 D700 1220米、D600 2090米、De500 4755米、De400 13120米,新建倒虹管D500 60米。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推荐的县城东北面苗里河地岸修建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推荐的厌氧+生物湿地组合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作好建设方案、经济技术的比较及优化工作。
3、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主要建、构筑物及设备方案。
4、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
5、同意本工程污水管道管材:管径≤De500时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e500时选用钢筋砼管,倒虹管选用钢管。
三、项目总投资:2098.9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019.96万元,建设期利息58.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万元。其中厂区总投资882.9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838.44万元,建设期利息24.4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万元;管网总投资1215.9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181.52万元,建设期利息34.47万元。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513.92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85万元。
五、建设工期:二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黄平县供排水公司。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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