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建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用房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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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新建办公用房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安顺市发改委一直没有办公用房的状况,同意建设安顺市发改委办公用房项目。
二、建设规模:根据核定的现有行政、事业人员编制数,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安顺市发改委办公用房建设规模为612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0万元(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建设资金来源由安顺市发改委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组织实施。
二ОО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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