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建贵阳市南明区委、区政府行政中心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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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新建贵阳市南明区委、区政府行政中心项目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贵阳市南明区委、区政府及直属部门办公用房建于上世纪80年代,已不能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为改善南明区委、区政府及直属部门64个单位办公条件,同意建设南明区委、区政府行政中心项目。
二、建设规模:根据核定的现有行政、事业人员编制数,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贵阳市南明区委、区政府行政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31152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785万元(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建设资金来源由贵阳市南明区政府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组织实施。
二ОО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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