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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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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发改委:
报来《关于呈报黎平县岩洞至双江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发改交能[2009]36号)、《关于调整黎平县岩洞至双江通乡油路建设标准的请示》(州发改交能[2009]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岩洞至双江公路是黔东南州旅游公路网规划中第二条干线的重要组成路段,已纳入我省“十一五”通乡油路建设计划,尽快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黎平县岩洞镇,接矮枧至岩洞公路,经贵干、平胜、乜洞、地团、顺舟桥、寨高、摆架,止于双江乡政府,全长约36公里(含双江乡街尾联络线2.3公里)。
三、同意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局部条件受限路段可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路基宽度7.5米,路面为4.0cm沥青表处,新建桥涵设计荷载按公路-Ⅱ级。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93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440万元,黔东南州配套4136万元,黎平县配套360万元。
五、项目招标初步方案需另行报文核准。
六、下阶段工作要求:
1、要因地制宜,合理选取技术指标,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根据本项目旅游公路特点,加强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设置。
3、进一步调查老路桥涵现状,以确定利用方案。
4、根据老路路基实测弯沉值,进一步优化路面结构层设计。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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