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关于印江县2008年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铜仁地区发展改革局:
你们以铜地发改经[2008]173号文报送的《印江县2008年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持下,印江县共实施退耕还林21.3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0.53万亩,荒山造林10.8万亩。经过几年的努力,印江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切实搞好“五个结合”配套措施,印江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在2006、2007年试点基础上继续建设是必要的。原则同意印江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基本口粮田3330亩。具体为维修0.3*0.4m渠道8km,新建0.25*0.3m渠道18km,沉沙池20口,小水池15口。
三、根据水土资源和退耕农户剩余耕地情况,同意项目布局在杉树乡对马村、灯塔村;沙子坡镇天星村、竹元村。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200万元,地方配套50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六、同意印江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办公室为项目实施单位,发改、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搞好协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加强项目管理。实施项目“四制”管理,受益农户和地块要实行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严格资金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印江县2008年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