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甸县公安局拘留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根据有关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所编制的罗甸县公安局拘留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包括拘室、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及附属用房。拘留人数50人。
二、总投资15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
三、建设工期:一年。
四、建设地点:罗甸县龙坪镇。
请抓紧开展项目建设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