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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发改委:
你们以市发改报[2009]342号文报送的《水城县2010年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持下,水城县共实施退耕还林50.1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7.6万亩,荒山造成林32.5万亩,经过几年的努力,水城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切实搞好“五个结合”配套措施,解决退耕农户吃粮、增收等长远生计问题,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水城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项目是十分必要的。原则同意水城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设计在实施方案阶段进一步优化。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基本口粮田3000亩。主要为新建灌溉沟渠10.62公里,土壤改良517.5亩。
三、根据水土资源和退耕农户剩余耕地情况,同意项目布局在龙场乡茅草村,发耳乡民主村,新街乡大元村、杜母姑村。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2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180万元,地方配套45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六、同意水城县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办公室为项目实施单位,县发改、林业、农业、水利、农办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搞好协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加强项目管理。实施项目“四制”管理,受益农户和地块要实行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严格资金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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