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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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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剑河县南明集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发改代赈[2008]31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依据
由于剑河县南明镇所在地及周边永兴、司头、漂寨三个村的人饮水源水量不足、保证率低、水质超标等问题,造成南明镇政府驻地及周边村寨人民群众生活饮水困难,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因此,尽快建设该集镇饮水工程十分必要。
二、项目建设规模
解决南明镇驻地及永兴、司头、漂寨共6670人生活饮用水。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建设标准:执行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号),一是水源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水量满足人畜饮水需求;三是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水堰一座,过滤池一口,高位水池两口,输、配水管网9395米,以及镇墩与支墩、法兰盘、伸缩节及其他设备。
五、投资总额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03.8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县自筹103.83万元。其中劳务报酬40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ОО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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