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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毕节地区2009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毕地发改赈[2008]557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依据
由于交通建设滞后,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制约了人员和货物的流通,该项目的建设使该片区局部地方形成路网,对促进周边地区的资源的开发,带动少数民族居民脱贫致富有积极作用。因此,尽快建设该片区公路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及路线走向
该片区涉及龙场镇、新发乡、二塘镇,共建设公路3条共计41.575公里。
1、龙场至艾家坪公路,全程19公里,起点龙场镇K0+000,止于艾家坪K19+000。主要控制点是:龙丰村、尖山村、长元村、长坪村。
2、龙场至新发公路,全程18.201公里,起点于(龙场至梅花公路K8+020)K0+000,止于新发乡政府K18+201。主要控制点是:龙场镇乐坪村、新发乡乐居村、红丰村、宝塔村、花园村、新民村、联合村。
3、梅花至安乐公路,全程18.201公里,整条线路在梅花村境内。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片区内3条公路全部参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采用泥结碎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排水系统及交通工程。
五、投资总额及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333万元,不含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投资,该部分投资由县政府自筹资金解决。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90万元,县自筹43万元。其中劳务报酬59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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