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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罗甸县罗暮乡村排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依据
罗暮乡集镇多年来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使沿河的农田、房屋、机关站所、乡政府、集市常被洪水冲击,每年经济损失上百万元。干部和学校师生、群众心理常受创伤,生命财产得不到安全保障,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修建罗暮乡政府驻地排洪工程是全体机关干部和周边群众最强烈的愿望,修建该排洪工程,早已势在必行,再不启动修建,不仅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更主要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影响社会稳定。
二、工程建设任务
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罗暮乡政府附近218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790亩农田不受冲刷。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按十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建设防洪堤2630.4m(其中:支堤452m),交通桥2座,人行桥2座。
五、工程投资
工程估算总投资413.2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55.30万元,临时工程2.50万元,其它费用35.78万元,基本预备费19.68万元。
资金筹措: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自筹63.26万元。其中劳务报酬70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七、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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