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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黔东南州以工代赈农村公路及病险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州发改代赈[2008]20号)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依据
普江大桥位于黔东南州黄平县谷陇镇和台江县革一乡交界处,横跨清水江,是该地区连接清水江左右岸的唯一陆上通道。项目建成后,将为接通黄平县至台江县之间的县道打下基础,根本解决船渡造成的瓶颈问题。同时,使黄平县更方便连通台江县的G065号高速公路和320国道,也缩短了革一等附近乡镇至湘黔铁路的路程,以完善区域路网,改变当地落后的交通现状,对带动两岸的物质、文化交流,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
同意大桥选址位于谷陇镇红岩莆与台江革一乡李家桥之间,横跨清水江。新建大桥1座,桥长为127.5米,两岸桥头引道长1.5公里。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1、汽车荷载:公路─Ⅱ级;
2、桥面净空:净-7.0+2×0.75m人行道,桥面全宽9m;
3、设计洪水频率:1/50;
4、桥头引道公路等级:四级(设计行车速度20Km/h)。
桥跨布置为13+90+13m,桥梁全长127.5m。主跨为90m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箱形拱,两岸引孔为13m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主拱圈线为等截面悬链线。两岸桥台为实体桥台,拱座与桥台基础为明挖扩大基础。
五、投资总额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06.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县自筹106.7万元。其中劳务报酬35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二ОО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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