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都水族自治县高本村经阳猛村至阳乐村引洪渠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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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都水族自治县高本村经阳猛村至阳乐村引洪渠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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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三都水族自治县高本村经阳猛村至阳乐村引洪渠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依据
    高乐河属樟江支流芒勇河上游,发源于三都县塘州乡高本村的仰,河流自北向南流,从高本进入阳猛向南流至阳乐村后称高乐河,该河流继续向南流至甲乃之后折向西南流,于石安村外汇入芒勇河至樟江。该引洪渠道的建设能够大大改善现有恶劣的环境,保护农田1015亩和2907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出行难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脱贫致富。因此,尽快建设该引洪渠道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
    引洪渠道起点为高本村,途经姑烟寨、阳猛村、阳乐村,止于阳乐村的带寨脚,全长6.5公里。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建设标准:等别为V等,级别为5级。采用10年一遇洪水设计。
    建设内容为:⑴高本村至姑烟寨修建引洪渠1.30km,过水断面为宽1.30m×高1.30m。⑵姑烟寨至阳猛村修建引洪渠1.80km,过水断面为宽1.80m×高1.70m。⑶阳猛村至阳乐村到的带寨脚修建引洪渠3.40km,过水断面为宽2.30m×高2.00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25万元,地方自筹25万元。
    六、建设年限:一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ОО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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