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关于对“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遵市发改经贸【2010】1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为提高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并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进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十分必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法人: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46平方米;其中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3246平方米,红花岗区长征镇、忠庄镇、巷口镇、南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各300平方米。
四、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其中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以及长征镇、忠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为新建,巷口镇、南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为改扩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7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25万元,红花岗区政府配套549万元。
1.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投资金额为63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76万元,红花岗区政府配套354万元。
2.长征镇、忠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投资金额为131万元(每个乡镇各65.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8万元,红花岗区政府配套103万元。巷口镇、南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投资金额为113万元(每个乡镇各56.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1万元,红花岗区政府配套92万元。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二О一О年四月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