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兴正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兴正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遵义市发改委、农业局:
    为解决规模养殖业对城市周边和重点水域造成的污染,改善养殖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兴正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地区正安县土坪镇土坪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成总容积500立方米的中温厌氧反应器1座及其配套的沼气净化等设施;容积100立方米的湿式贮气柜1座及沼气输配系统及利用设施;年产沼液约3.21万立方米,建设沼液蔬菜喷灌输送系统;年产有机肥1204.5吨,建设加工设施,含厂房、包装等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2.6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130万元,地方配套32.5万元,业主自筹100.11万元。
    四、建设年限:一年
    五、接此批复后,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具体指导项目实施;项目业主要确保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项目保质、按期建设完成,发挥项目效益,在实施方案阶段对建设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