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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遵市发改农经[2009]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头水库工程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人均保灌面积不足0.1亩,农村人饮问题突出,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兴建河头水库灌区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设计灌溉面积40700亩(保证率80%),灌溉年用水量1380万立方米/年;人畜饮水年供水量86.1万立方米(保证率95%),解决农村1173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三、工程建设规模:河头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731米,总库容为1115万立方米,死水位697米,,兴利库容889.2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河头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及渠系建筑物等。大坝初选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计划总工期24个月。
五、根据2009年9月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河头水库淹没及工程永久占地5840.27亩(其中耕地306.8亩,林地322.96亩)。至规划水平年(2012年),需搬迁安置人口53人,生产安置人口112人,全部采用有土安置方案。
六、按2009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工程总投资估算18134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工程项目法人为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管理所,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要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报我委核准工程招标初步方案。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О一О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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