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第四期廉租住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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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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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的有关材料收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你单位实际情况及项目建设条件,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黔府专议[2007]11号)精神,同意你公司在贵阳市乌当区蒿芝塘新建第四期廉租住房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筑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50339.52平方米,修建廉租房1008套,套型面积49.94平方米。
二、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4531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按照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抓紧编制初步设计上报我委审批。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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