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泉市潘家坟至岔河等七条通乡油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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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泉市潘家坟至岔河等七条通乡油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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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南州发改委:
    报来《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2010年黔南州七条通乡油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0]67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福泉市潘家坟至岔河等七条公路已纳入我省2010年通乡油路实施计划,尽快建设十分必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福泉市潘家坟至岔河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福泉市潘家坟,经火麻冲、打铁冲、池塘边,止于岔河乡街尾,全长约10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可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交公路发[2004]372号)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采用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4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400万元,其余资金由福泉市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K0+000-K4+000段沿河布设,下阶段设计中应加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优化路基设计方案,保证路基稳定。
二、贵定县铁厂至窑上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铁厂乡,经团坡、者用、破长河、草鞋坡,止于窑上乡,全长约20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可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交公路发[2004]372号)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起点至者用段约6.5公里路基宽度为6.5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4.5米。全线路面为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138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00万元,其余资金由贵定县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大部分路段地形、地质条件十分困难,下阶段设计中要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避免小半径平曲线和大纵坡重叠的不利组合,从根本上确保行车安全。
三、平塘县卡罗至谷硐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平塘县卡罗平伙坝,经周家寨、大坪忙、上甲本、双土地、赵家湾,止于谷硐乡街口,全长约15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为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7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余资金由平塘县政府自筹解决。
四、平塘县大桥至白龙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平塘县城北农机修造厂,经陈家桥、把燕、新舟、董丘、坝头、干塘,止于白龙乡,全长约17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可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交公路发[2004]372号)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路基宽度6.5米,路面采用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4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80万元,其余资金由平塘县政府自筹解决。
本项目K0+000-K1+900段沿河布设,下阶段设计中应加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优化路基设计方案,保证路基稳定。
五、罗甸县沫阳至红屯至大亭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沫阳街口,接省道S312,经柏林、下纳洋、纳翁、五家坟、新土寨、高圩、边圩、黄腊、红屯(新茂井镇政府所在地)、上景相、林洪,止于大亭乡,全长约51公里。
沫阳至红屯段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总体为6.5米,老路条件较好路段可维持原有宽度;高圩至大亭段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可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交公路发[2004]372号)适当降低个别技术指标,路基宽度4.5米。全线路面为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43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040万元,其余资金由罗甸县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部分路段沿河布设,下阶段设计中应加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优化路基设计方案,保证路基稳定。
六、惠水县火堕至宁旺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火堕,接省道S309,经宁旺、腾家寨,止于宁旺乡磨井村,全长约5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总体为6.5米,其中过宁旺乡街道过境段(K2+880-K3+000)路基宽度为4.5米。全线路面为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30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余资金由惠水县政府自筹解决。
下阶段设计中,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情况,进一步研究宁旺乡过境绕行方案。
七、惠水县赤土至大坝公路
同意项目利用老路实施改造的方案。路线起于惠水县赤土,接省道S101,经营盘山、上马司、张鞍、水落洞,止于大坝乡,全长约8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采用4CM沥青贯入式面层,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2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余资金由惠水县政府自筹解决。
以上7个项目存在下述共性问题,需要在下阶段设计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
1、按照充分利用老路的原则,进一步拟合老路,优化路线平纵设计,减少工程数量。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小半径平曲线与大纵坡的不利组合,从根本上确保行车安全。
2、根据老路实测弯沉值,结合项目的交通流量及交通构成,有针对性地优化路面结构层设计。
3、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4、进一步调查老路桥涵现状,以确定利用方案。新建桥涵结构型式要按照经济适用、易于施工原则进行优化。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项目招标初步方案需另行报文核准。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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