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波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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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波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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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荔波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1]13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取水能力为2.0万m3/日取水泵房、水厂各1座,配套建设600米DN500球墨铸铁管输水管道。配水能力为2.5万m3/日,新建和改造配水管网共计24906米,其中DN600给水管1159米、DN500给水管618米、DN400给水管1349米、De315给水管1343米、De250给水管1747米、De200给水管5895米、De160给水管3050米、De110给水管9745米,新建2000 m3高位水池1座,配套建设检修阀门井110座,排气井25座,排泥井13座,室外消火栓200套。
二、同意设计推荐漳江河作为本工程的取水水源。
三、同意设计推荐的输水方式,取水泵站选址及主要设备选型。
四、原则同意输水管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管线线路设计、断面设计及管材选取。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水厂净水方案及废水回收系统设计方案,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各主要设备选型。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取水点水源保护措施,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水源点安全。
七、同意供水管网总体布置,管网采用环状与局部枝状相结合方式供水,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
八、原则同意管网平差计算结果。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九、同意输水管材和配水管材的选用(输水管采用DN500球墨铸铁管,配水管DN400-DN600采用球墨铸铁管,De110-De315采用聚乙烯管)。
十、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及节能设计,应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十一、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十二、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424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20.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7.06万元。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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