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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转报贵州黔鹰五七0八铝箔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筑发改项[2011]1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安置房1312套,总建筑面积97810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85050平方米,共23栋,公建建筑面积12760平方米;配套相应小区道路、绿化、供电、排水等公共设施。工程建设于贵阳市花溪区桐木岭村。
二、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合理控制场地标高。
三、同意建筑平面设计及立面造型设计。
四、同意结构设计采用的底框及砖混结构型式,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下阶段设计中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五、原则同意场区给排水、电气和道路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
六、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完善设计内容,并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设计。
七、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36个月。
八、经审定,工程总投资审定为23285.00万元(详见附表),其中配套基础设施2861.00万元。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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